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1-01-21 11:3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编制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报告内容包括管理中心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玉林市玉东大道双拥路97号;邮编:537000;电话:0775-2858501;传真:0775-2822379;电子邮箱:ylgjj2006@163.com

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2020年,我管理中心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有关要求,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结合起来,从全中心出发,着眼长效,不断完善工作推进机制,着力加强制度规范建设,在深化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加强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严格执行监督保障制度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保障了本部门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开展,为社会提供了便捷的信息公开服务。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

我管理中心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完善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由正职领导任组长、副职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从机构上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管理中心综合科),主要负责推进、组织、协调、指导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落实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

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审核、报送、公开等程序,明确政府信息公开接待、办理等要求。明确只要不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的各类行政管理和服务事项,都要采取方便快捷的方式,及时向社会或者在单位内部公开,对内部公开信息的范围和内容进行了规范。按要求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协调机制和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机制,主动接受上级部门、市监察机关、新闻媒体和人民群众的监督检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

结合我管理中心工作实际,及时调整、更新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编制了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贷款等业务的各种表格和政府信息公开流程示意图等,将这些资料在玉林政府门户网站和中心业务大厅公开,方便群众取阅或下载。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

目前,我管理中心政府信息公开的平台主要有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APP、广播电台及电视台、报纸等多种公开方式。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等监督情况

管理中心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检查评议、责任追究制度,中心分管领导定期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检查评议,重点检查制度和职责的落实情况,对不按照规定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的,视情况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2

2

2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3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

697.2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我管理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以来,在服务群众,服务社会等方面取得了明显的进步,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宣传力度不够;二是信息更新有待提高;三是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足,没有形成工作自觉。

(二)改进措施

1.提高公开力度时效,切实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严格按照要求,除了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公开发布的其他政府信息外,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

   2.关注突出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把群众最关心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切实发挥好信息公开平台的桥梁作用。

3.落实经费预算,加强中心网站和网厅建设,进一步整合网站、网厅信息资源和服务资源,全面提高网络服务功能,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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