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园区管委,市政府各委办局: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领导,根据工作需要及换届领导同志变动,决定对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成员名单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主 任:赵志刚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主任:刘 峰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何 健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
委 员:刘家强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彭 淇 市财政局副局长
廖焕强 市审计局副局长
黄创军 市教育局副局长
钟 耿 市卫生健康委总会计师
谢 力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三级调研员
李 艺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
吴桂玲 市总工会副主席
宁 悦 市教育工会副主席
蒋旭成 中国人民银行玉林市中心支行副行长
陈国通 玉林供电局副总经理
陈 颖 玉州区副区长
吕 骥 北流市副市长
李 超 容县副县长
梁建文 陆川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罗建勇 博白县副县长
梁业荣 兴业县副县长
黄礼志 福绵区副区长
温道忠 玉东新区管委副主任
庞 健 广西玉柴机器集团有限公司组织人事高级业务经理
周剑露 广西玉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人力资源经理
李 冰 广西运美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物业公司经理
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和调整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管理措施,并监督实施;拟订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缴存比例;确定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审议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管理委员会实行例会制度,原则上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委员会议事实行集体决策制,委员会成员本人不能参加会议的,可以委托其代理人到会,代理人行使委托人的职权。
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李艺同志兼任,办公室工作人员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抽调组成。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系电话:2806192,传真:2822379。
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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