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和《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21年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精神,《玉林市住房公积金2021年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已于3月22日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解读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持续增长
《年报》披露,2021年全市新增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428家,新增缴存人数2.62万人;年末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3656个,缴存人数26.51万人(实缴职工23.92万人)。全年缴存住房公积金40.50亿元,同比增长17.63%;年末累计缴存总额283.63亿元,缴存余额113.99亿元。
2017年-2021年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
二、中、低收入职工住房消费提取稳步提升
《年报》披露,2021年为9.24万人办理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26.23亿元。
提取人员中,中、低收入职工占98.33%,体现了住房公积金在帮助中、低收入家庭实现安居梦方面的惠民作用。
提取金额中,住房消费提取占81.33%,充分发挥了住房公积金支持职工住房消费的主导作用,有效减轻了缴存职工购房及还贷的压力。
三、住房公积金贷款助力中、低收入职工刚需购房作用显著
《年报》披露,2021年为4805户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金额17.63亿元。
2021年,支持职工购建房59.51万平方米,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中,为购房职工节约贷款利息支出3.36亿元,体现了住房公积金制度服务缴存职工的低息惠民政策作用。
贷款职工中,中、低收入群体占比99.60%,高收入群体占0.40%,表明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保障中、低收入群体为主的购房需求。
四、住房公积金风险管控安全有效
《年报》披露,2021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115.25万元,逾期率0.11‰,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7.41亿元。当年未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表明我市住房公积金风险防控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进一步增强,对住房公积金资金运用管理工作的风险管控安全有效。
五、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较去年同期显著增长
《年报》披露,2021年结合各项政策要求和资金情况,我中心及时存储定期,增加了两年期的定期存款,进一步调整资金存量结构,科学合理分配存储资金,积极促进业务增长,稳步提升资金收益,实现了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增值。
2021年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0.55亿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3.59亿元,为全市安居工程提供有力资金保障。
六、住房公积金线上管理服务水平不断提高
《年报》披露,2021年我管理中心通过全程网办、代收代办、两地联办三种模式提前实现11项“跨省通办”服务事项,解决缴存人异地办理业务“两地跑”问题。
1、推行网上办事,便捷利民
2、信息化建设改造成绩显著
七、相关指标解释
(一)个人住房贷款支持职工购建房面积:指利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含组合贷款)支持职工购买(建造)住房的建筑面积。
(二)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指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当地商业性和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总和的比率。
(三)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金额:指当年获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职工在整个贷款期内所需支付贷款利息总额与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所需支付贷款利息总额的差额。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按基准利率计算。
(四)发放异地贷款金额:指当年对缴存和购房行为不在同一城市的职工所发放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金额,包括用本市资金为在本市购房的外地缴存职工发放的贷款以及为在外地购房的本市缴存职工发放的贷款。
(五)住房贡献率:指当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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