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审计局:
2019年1月16日, 我管理中心收到对原主任詹德秀同志任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审计报告(玉审报〔2018〕63号)后 ,领导班子高度重视,认真学习领会报告精神,认真梳理存在问题,研究整改方案。两个多月来,思想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确保整改工作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实效。现将整改工作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领导,统一思想,切实把整改工作当作工作的重中之重。
1月16日市收到审计报告后,我管理中心领导班子非常重视,为了迅速把整改工作真正落实到位,切实把工作列为重中之重。召开了领导班子会议,认真学习领会审计报告的整改问题和意见建议,为了让整改工作顺利有序进行,进一步统一思想、端正态度,进一步加强对整改工作的领导。组织召开中层领导干部会议,研究通过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管理中心主任何健同志任组长并作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主要负责人,各科室、各管理部负责人作为整改落实的直接责任人。针对审计报告提出的问题及意见,认真梳理、分析查找问题原因,对整改工作进行统一部署,制定整改方案。要求各科室、各管理部负责人要站在政治的高度,思想重视,责任明确,对存在问题要认真对待,确实把思想、行动统一到整改工作上来。1月24日,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布置整改方案,要求各部门严格按照审计要求针对整改问题不放松,进一步明确任务,统一思想,真抓实干,敢于担当,加快整改步伐,一定要在4月15日前坚决按时按质按量按要求完成整改工作的全部任务。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执行国家和自治区经济法律法规及经济政策方面。
1.未按时完成“双贯标”工作的问题的整改情况。
2017年我管理中心按照住建部“双贯标”要求,重新规划建设新一代住房公积金信息管理系统,11月完成招标工作,确定开发公司,12月与软件开发商签订合同,2018年1月正式开工,经过开发建设,于2018年12月5日正式上线运行,12月17日已通过住建部验收,此项问题已整改完成。
2.受委托银行贷款占比达20%未按要求进驻的问题的整改情况。
2018年5月所有受理住房公积金中心委托办理贷款业务的银行已进驻,此项问题已整改完成。
3.未按规定的缴存基数归集住房公积金的问题的整改情况。
2018年12月5日管理中心新系统我已上线,系统上已对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及缴存比例的上下限的隔阂值进行了设置,并责成相关缴存单位和个人调整缴存额,严格按规定归集住房公积金,超限额缴存无论前台柜员或是系统均能进行识别剔除。此项问题已整改完成
4.变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符合规定的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于多次变更基数问题,我管理中心新系统上已设置年内一次基数变更限制及提醒,今后我中心将严格按照规定办理基数变更业务。此项问题已整改完成。
5.违规审批提取住房公积金3949239.50元的问题的整改情况。
(1)超限额审批多提取住房公积金25100元,该笔超限额提取当事人于3月底全部退回。
(2)违规审批装修本人无所有权房屋提取住房公积金,根据《玉林市关于装修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通知》(玉市金管委[2015]30号)执行职工可以装修提取住房公积金,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切实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的通知》(桂建金管[2015]42号)第四点“缴存职工发生住房消费,本人住房公积金余额不足的,可以提取配偶、父母和子女(需经所有权人同意并出具证明)的住房公积金”我中心当时是根据此政策执行父母的房子可以子女互补领取。
(3)违规审批装修同一房多次提取住房公积金,旧业务系统是手工输入金额,存在前台人员录入提取金额时输入错误,少转金额给职工,职工前来提出补领不足部分,具体情况为(邹宏兴第一次领取40500,补领差额29500,合计70000,没有超出限额;刘辉光第一次领取20000,补领差额50000,合计70000,没有超出限额;李世亮第一次领取35000,补领差额35000,合计70000,没有超出限额;李如权第一次领取32600,补领差额37400,合计70000,没有超出限额;许荣英第一次领取18000,补领差额12900,合计70000,没有超出限额;黄强第一次领取27800,补领差额30000,合计70000,没有超出限额.),为了保障职工的利益,我们前台会当月提出申请补打少打部分,经自治区建管处同意才做出补打,所以导致同一个房屋装修出现2次提取。
(4)违规审批一个年度为偿还贷款本息多次提取住房公积金,旧业务系统是手工输入金额,存在前台人员录入提取金额时输入错误,少转金额给职工,职工前来提出补领不足部分,实际也是合规部分,为了保障职工的利益,我们前台会当月提出申请补打少打部分,经自治区建管处同意才做出补打,所以导致同一个房屋装修出现2次提取。
此项问题已整改完成。
6.超规定贷款期限审批发放公积金贷款20595000元的问题的整改情况。
我管理中心超规定贷款期限审批发放贷款这一情况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其提供的本人身份证明(原始贷款材料)计算,在申请住房办理住房贷款时的贷款期限都符合规定,没有贷款期限超规定的情况。但由于抵押办理等原因,在放款时贷款期限超过法定退休年限后5年。按照审计报告中“…公积金中心应按上述规定纠正超过规定贷款期限的行为,修改合同贷款期限…”的要求,我管理中心对96位职工的贷款年限进行核查、整改,其中覃博军(45**************10)放款日期为2013年8月5日,贷款年限为30年,出生日期1982年11月11日,没有超过规定的贷款期限;杨佐芳等36名职工已结清贷款,梁玉清等59名职工已修改合同贷款年限。下一步,我管理中心将继续严格按照规定审批贷款期限,按时发放贷款,规范贷款回收管理。此项问题正在整改中。此项问题已整改完成。
7.未按规定时间提前收回贷款的问题的整改情况。
我管理中心未按规定时间提前收回贷款的原因是:
(1)2011年12月《广西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规范》正式实施,规范中第一次提到借款人提前还款,需合同生效满一年才可以提出提前还款申请;
(2)因住房公积金为委托贷款,客户所签订的借款合同是按委托银行的借款合同进行办理,市本级25户发放贷款职工借款合同中并没有明确规定借款合同需生效满一年方可提出申请。该情况是从客户强烈还款意愿及贷款风险防控的角度考虑,是在可控范围内。2018年12月5日新系统上线后,我管理中心已在新业务系统内设定提前还款办理条件“个人住房贷款发放未满12个月不得办理提前还款”的校验,该情况现已整改完成。同时,我管理中心将继续规范贷款回收管理,严格按借款人提前还款应符合借款合同生效满一年的规定(法院强制执行等不可抗因素除外)。
(二)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效益方面。
1.未按规定开设银行账户的问题的整改情况。
住房公积金管理实行“管委会决策,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储蓄、财政监督的原则”我管理中心所开设的银行账户全部都是经管委会批复同意后才运作的。
2.其他住房资金的逾期贷款长期挂账共740000元的问题。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住房公积金管理的规定》桂政发〔2002〕49号文,其中:“二、规范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设置……公有住房的出售收入等其他住房资金暂由管理中心集中代管……”的规定,我中心只是履行代管职责,审批权限是原房改办(目前是住建局),相应债权人是住建局而不是我中心。目前,我们正在跟住建局沟通,提醒他们追回债务,及时按程序清理账务。
(三)建立和执行内部控制制度方面。
1.未按规定时限发放贷款的问题的整改情况。
我管理中心未按规定时限发放贷款的原因是:
(1)我管理中心收到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证复印件后,需要根据借款人缴存公积金情况、开发商项目建设情况、资金情况进行贷款发放。部分职工由于抵押证有误、公积金缴存不正常或楼栋尚未封顶等原因暂不符合放款。此项问题已整改完成。
(2)2018年上半年我管理中心个贷率为94.13%,其中市本级个贷率为118.80%。按照审计报告“…公积金中心应按上述规定提高贷款审批发放效率。严格按规定时限发放贷款…”的要求,新系统上线后,我管理中心已将符合放款条件的存量贷款发放完毕,该情况现已整改完成。同时,为进一步满足职工住房贷款需求,我管理中心将尽快出台相关制度,并进一步讨论、完善住房公积金融资方案以及公转商业务。此项问题正在整改中。
2.未开展信息安全三级保护工作的问题的整改情况。
审计期间,我管理中心至2018年11月使用旧的业务系统办理业务,12月正式使用新系统办理业务。我管理中心旧的业务系统启用于2006年,2014年通过了二级等保的测评。2016年《住建部关于印发住房公积金信息化建设导则的通知》(建金〔2016〕124号)要求,新建设的系统都要按三级等保的要求建设,没要求旧的系统要通过三级等保,因此旧系统就不再开展三级等保工作。当前新系统已经按照三级等保来设计,2018年5月,已经取得市公安局网安支队的三级等保预定级审核复函,计划将在2019下半年通过三级等保验收。我管理中心新系统三级等保已报2019预算计划,下一步等预算下达后开展工作。此项问题正在整改中。
3.信息系统机房、网络建设管理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的整改情况。
我管理中心原使用的业务系统是在2014年通过计算机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二级,二级等保未要求安装电子门禁系统,故未在机房配置,也未设置网络入侵检测设备。而新系统已经按照三级等保来设计,已安装网络入侵检测设备,机房已设置了进入登记簿,凡是进入机房都要进行登记,而机房电子门禁系统放在三级等保工作中开展,已报2019年预算计划,等待下达预算。此项问题正在整改中。
4.数据存储、传输及备份恢复管理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的整改情况。
我管理中心旧的业务系统是在2006年使用的,当时未要求异地数据备份,因此未考虑异地数据备份和网络拓扑冗余,但旧系统与住建部结算平台互相传输数据时已进行了数据加密。现新系统已经按照三级等保来设计,异地数据备份已列入2019年三级等保项目中开展,已报2019年预算计划,等待预算下达。此项问题正在整改中。
5.信息系统用户使用管理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的整改情况。
我管理中心现使用的新系统对用户采用多种技术进行身份鉴别,包括密码登录、指纹登录、密码+指信誉登录,对于首次登录系统的用户,用户登录强制要求修改初始默认密码,并对密码的强度进行检查,每90天修改一次密码。新系统已配备绿盟SASNX3-600C安全审计系统,对用户的操作行为进行安全审计。此项问题已整改完毕。
6.住房公积金管理信息系统的应用控制存在不足的问题的整改情况。
(1)对关键信息的完整、正确性已进行控制。
新系统对职工身份证号设置了身份证有效检验功能,身份证号录入错误有提示,系统只允许1个身份证号存在,不允许开设1人多户,单位、职工的基本信息、业务等关键信息已按照住建部“双贯标”要求设置了控制功能,必须为录入项。此项问题已整改完毕。
(2)对职工的缴存比例合规性进行控制。
新系统已按照相关业务规定对职工缴存比例设置了控制功能,超过规定比例,系统会有提示。此项问题已整改完毕。
(3)对用户权限进行控制。
新系统已按照业务流设置了相应的岗位权限,归集、提取业务分初审、复核两步完成,贷款业务分初审、复核、审批三步完成,做到了职责分开。此项问题已整改完毕。
(4)对缴存额上、下限合规性进行控制。
新系统已按照相关规定对职工缴存额上下限设置了控制功能,超过规定限额的,系统会有提示。此项问题已整改完毕。
(5)对职工的贷款额度合规性进行控制。
新系统已按照相关贷款政策对职工贷款额度设置了控制功能,不符合规定的,系统会有提示。此项问题已整改完毕。
(6)对职工的贷款期限额合规性进行控制。
新系统已按照相关贷款政策对职工贷款额度设置了控制功能,不符合规定的,系统会有提示。此项问题已整改完毕。
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9年 4月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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