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购买保障性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5-03-17 15:55

玉林市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及缴存人:

为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作用,大力支持缴存人购买保障性住房,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支持缴存人购买和租赁保障性住房的通知》(建金〔2024〕58号),现对购买保障性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比例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保障性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为15%。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按照新的政策执行。

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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