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计划规划 > 年度报告

玉林市住房公积金2020年年度报告

2021-03-29 15:10     来源: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收藏 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 、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玉林市住房公积2020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25名委员,2020年召开1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审议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和其他住房资金及住房补贴增值收益分配方案的请示》、《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审议2020年管理费用预算的请示》、《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编制玉林市住房公积金2020年年度预算的请示》、《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编制2020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的请示、《玉林市2019年住房公积金制度执行情况报告》、《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9年度财务报告》、《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审议<玉林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实施细则>的请示》。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玉林市政府直属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参公事业单位8个科室,7个管理部,无分中心。从业人员104人,其中,在编42人,非在编62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20年,新开户单位445家,净增单位165家;新开户职工3.11万人,净增职工1.92万人;实缴单位3238家,实缴职工22.13万人,缴存额34.43亿元,分别同比增长5.37%、9.5%、10.74%。2020年末,缴存总额243.13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6.50%;缴存余额99.72亿元,同比增长12.02%。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8家

(二)提取2020年,8.23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23.73亿元,同比增长9.61%;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68.92%,比上年减少0.72个百分点。2020年末,提取总额143.41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9.83%。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40万元。

2020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42万笔15.04亿元,同比分别下降23.64%、16.77%。

2020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7.25亿元。

2020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5.04万笔134.25亿元,贷款余额96.03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9.33%、12.62%、8.83%。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96.30%,比上年末减少2.83个百分点。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8家。

2.异地贷款2020年,发放异地贷款0笔0万元。2020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77476.30万元,异地贷款余额62876.44万元

    3.公转商贴息贷款:2020年,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0笔0万元,当年贴息额0万元。2020年末,累计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0笔0万元,累计贴息0万元。

     4.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2020年,我管理中心没有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

(四)购买国债2020年,我管理中心未购买国债。

(五)资金存储:2020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8.52亿元。其中,活期2.04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1.00亿元,1年以上定期0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5.48亿元。

(六)资金运用率:2020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96.30%,比上年末减少2.83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20年,业务收入31701.01万元,同比增长11.74%。存款利息1924.62万元,委托贷款利息29774.77万元,国债利息0万元,其他1.62万元

(二)业务支出:2020年,业务支出16030.28万元,同比增长5.17%。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14538.58万元,归集手续费0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1488.74万元,其他2.96万元。

(三)增值收益:2020年,增值收益15670.73万元,同比增长19.37%。增值收益率1.64%,比上年增加0.09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20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9402.44万元,提取管理费用1941.28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4327.01万元。

2020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1941.28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3582.21万元

2020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63115.95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30440.28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20年,管理费用支出2154.65万元,同比增长22.53%。其中,人员经费1002.74万元,公用经费131.41万元,专项经费1020.50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一)个人住房贷款2020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7.33万元,逾期率0.008‰,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63115.95万元。2020年,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0万元

(二)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截至2020年末,我管理中心没有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65.04%,国有企业占16.85%,城镇集体企业占1.13%,外商投资企业占1.47%,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10.21%,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34%,灵活就业人员占3.66%,其他占1.30%;中、低收入占98.97%,高收入占1.03%。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43.73%,国有企业占10.68%,城镇集体企业占0.60%,外商投资企业占1.66%,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18.90%,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39%,灵活就业人员占22.96%,其他占1.08%;中、低收入占99.69%,高收入占0.31%。

(二)提取业务。

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30.09%,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46.30%,租赁住房占4.58%,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占0%,离休和退休提取占14.08%,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3.29%,出境定居占0%,其他占1.66%。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8.00%,高收入占2.00%。

(三)贷款业务。

    个人住房贷款:2020年,支持职工购建房50.71万平方米(含公转商贴息贷款),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含公转商贴息贷款)为12.89%,比上年末减少1.54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28167.13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7.40%,90-144(含)平方米占87.07%,144平方米以上占5.53%。购买新房占90.99%(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0%),购买二手房占8.91%,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0.10%(其中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占0%),其他占0%。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67.82%,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32.11%,三人及以上缴存职工共同申请贷款占0.07%。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32.04%,30岁-40岁(含)占40.62%,40岁-50岁(含)占23.58%,50岁以上占3.76%;首次申请贷款占96.15%,二次及以上申请贷款占3.85%;中、低收入占99.81%,高收入占0.19%。   

(四)住房贡献率。

2020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99.48%,比上年减少13.58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采取的措施,落实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情况和政策实施成效。

    一是积极引导缴存单位和职工通过网上业务大厅、微信公众号、手机APP等线上渠道办理住房公积金相关业务。二是阶段性调整企业及个人自愿缴存政策。2020年6月30日前,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和自愿缴存个人,可按规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可容缺受理。三是优化提取办理流程,为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供便利。在疫情防控期间,对提取住房公积金有时限要求的,可延期至疫情结束后3个月内申请办理。对支付房租压力较大的租房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由原来每年提取一次调整为可逐月提取。四是切实保障受疫情影响缴存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权益。减轻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还贷压力,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职工,2020年2月1日至6月30日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能正常还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已报送的予以调整。对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有时限要求的,可延期至疫情结束后3个月内申请办理。五是提高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办理效率。疫情防控期间,提高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办理效率和质量,合理安排信贷资源,保障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发放。

(二)当年机构及职能调整情况、受委托办理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变更情况。

1.当年机构及职能调整情况:无变更。

2.当年受托办理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情况:无变更。

(三)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包括当年缴存基数限额及确定方法、缴存比例等缴存政策调整情况;当年提取政策调整情况;当年个人住房贷款最高贷款额度、贷款条件等贷款政策调整情况;当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执行标准等;支持老旧小区改造政策落实情况。

 1.2020年住房公积金缴存政策的调整情况

(1)缴存基数

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基数不应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倍。工资总额按照国家统计部门规定的列入工资总额的组成项目计算。

(2)缴存基数上下限

①根据玉林市统计局提供的2019年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71968元,计算出2020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71968×3÷12=17992元

2020年度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得低于玉林市现行最低工资标准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桂政发〔2020〕1号)的规定,确定2020年度玉林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1580元(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随之调整)。

(3)月缴存额上下限

2020年度单位和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各为最高12%。个人自愿缴存人员的缴存比例统一为20%

②2020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职工本人2019年月平均工资×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职工本人2019年月平均工资×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同一单位职工的缴存比例一致、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一致。

③2020年度单位和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均为17992×12%≈2159元,合计为4318元。

④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为5%,据此计算出现单位和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均为1580×5%=79元,合计为158元(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额下限随之调整)。

 2.2020年提取政策调整情况: 在疫情防控期间,对提取住房公积金有时限要求的,可延期至疫情结束后3个月内申请办理;对支付房租压力较大的租房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由原来,每年提取一次调整为可逐月提取。

 3.2020年个人住房贷款最高贷款额度、贷款条件等贷款政策调整情况;贷款利率执行标准

 2020年个人住房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为40万,贷款条件等贷款政策无调整。

 4.2020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年利率为五(含)年期以下2.75%,五年期以上3.25%。

 5. 支持老旧小区改造政策落实情况

支持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

    (四)当年服务改进情况,包括推进住房公积金服务“跨省通办”工作情况,服务网点、服务设施、服务手段、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和其他网络载体建设服务情况等。

1.住房公积金服务“跨省通办”工作情况

率先全区实现“跨省通办”,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分别与广东茂名、湛江住房公积金中心联网开通办理相关业务,服务效能再提速。

2.服务网点、服务设施、服务手段

2020年9月8日市人民政府同意成立玉林市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

(1)推“四零模式”“玉林速度”显身手

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率先全区首家实施“零填单、零复印、零存量、零跑腿”“四零”服务的创新举措。归集“刷脸开户”、提取“秒到账”、公积金还贷“直对冲”、“商贷公积金还贷T+1”和7×24小时全天候不间断的业务办理和移动式的不见面审批。服务效能再提速,让玉林人民真正享受住房公积金的“玉林速度”。

(2)创“小金人”服务体系“一事通办”暖民心

打造住房公积金大中台和链上生态平台--“小金人”服务体系新品牌。构建一云承载、一网通达、一池共享、一事通办、一体安全的“五个一”政务数据治理新模式。通过区块链技术引入住房公积金应用,实现“云中落地”,利用云计算、移动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实现数据共享,达到“一屏显、一键达”的“一事通办”效果,助力政务服务更加便民利民,提高群众办事的满意度和幸福感。

(3)创新工作模式,“自愿缴存”惠民生

两年多来,我市通过“顶层统筹,中端发力,基层各个击破”的发展理念,实现三年翻两番。20201231日修订出台了《玉林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2020年度全区住房公积金运行分析会暨个人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个人业务现场推进会在玉林市隆重召开。

     3. 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和其他网络载体建设服务情况

     2020年各服务渠道共办理业务总量为273482笔,信息查询总量为4806424次,业务离柜率达94.65%,其中微信公众号关注量共有157325人,使用微信公众号办理业务34805笔,信息查询1287171次,注册手机APP用户共有9954人,使用手机APP办理业务7523笔,信息查询96367次,使用网厅办理业务183169笔,信息查询31738次。

    (五)当年信息化建设情况,包括信息系统升级改造情况,基础数据标准贯彻落实和结算应用系统接入情况等。

     1.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互联网+”综合信息管理系统通过国家网络安全等级保护三级2.0测评验收。

 2.区块链“公积金失信惩戒黑名单及公积金电子缴存证明”功能上线。

 3.手写信息数字签名系统上线。利用电子签名屏等设备,结合业务系统,实现所有签名业务无纸化办理和数字形式存储。

 4.建成远程视频柜员机系统。通过VTM设备上的远程视频功能实现客户与远程柜员的对话交流、信息沟通、自助办理指导、业务咨询、可视化,7*24小时不间断服务。

(六)当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职工所获荣誉情况。

荣获住建厅2019年度业务考核优秀等次;荣获玉林市2019年度市直部门综合绩效考评“一等等次”;荣获2020年机关企事业单位档案工作年度检查优秀单位;荣获市直2019年度预算绩效再评价等级为“一等等级”。

(七)当年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相关法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情况。

   

(八)当年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员违规行为的纠正和处理情况等。

   

(九)其他需要披露的情况。

   

                              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3月29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