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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玉林市住房公积金2025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25名委员,2025年召开1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 《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编制玉林市住房公积金2025年年度预算的请示》《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编制2025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的请示》《玉林市2024年住房公积金制度执行情况报告(审议稿)》《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议稿)》《玉林市住房公积金2024年年度报告(审议稿)》《玉林市住房公积金2024年年度报告解读》。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玉林市政府直属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参公事业单位,是玉林市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内设8个科室,在各县(市、区)分设7个管理部,无分中心。从业人员103人,其中,在编38人,非在编65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25年,新开户单位200家,净增单位-170家;新开户人数3.67万人,净增人数2.1万人;实缴单位4070家,实缴人数27.97万人,缴存额48.65亿元,分别同比增长-4.01%、8.12%、1.76%。2025年末,缴存总额467.01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1.63%;缴存余额165.49亿元,同比增长9.01%。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10家。
(二)提取:2025年,12.43万名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34.96亿元,同比下降0.54%;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71.86%,比上年减少1.66个百分点。2025年末,提取总额301.52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3.12%。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单缴存人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50万元,双缴存人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60万元。
2025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28万笔10.65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2%、增长7.68%。
2025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12.78亿元。
2025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6.77万笔198.19亿元,贷款余额107.47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4.31%、5.68%、-1.94%。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64.94%,比上年末减少7.26个百分点。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10家。
2.异地贷款:2025年,发放异地贷款253笔9220.70万元。2025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86824.3万元,异地贷款余额47721.99万元。
3.公转商贴息贷款:2025年,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0笔0万元,当年贴息额0万元。2025年末,累计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0笔0万元,累计贴息0万元。
4.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2025年,我管理中心无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
(四)购买国债:2025年,我管理中心未购买国债。
(五)资金存储:2025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59.77亿元。其中,活期0.02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13.70亿元,1年以上定期28.76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17.29亿元。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25年,业务收入42744.52万元,同比下降3.34%。其中,存款利息11199.10万元,委托贷款利息31542.57万元,国债利息0万元,其他2.85万元。
(二)业务支出:2025年,业务支出26038.88万元,同比增长9.09%。其中,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24461.43万元,归集手续费0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1577.13万元,其他0.32万元。
(三)增值收益:2025年,增值收益16705.64万元,同比下降17.92%。
(四)增值收益分配:2025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1065.42万元,提取管理费用1851.36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3788.86万元。
2025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2061.64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1471.13万元。
2025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90106.81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89806.50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25年,管理费用支出1836.36万元,同比下降3.62%。其中,人员经费686.22万元,公用经费93.29万元,专项经费1056.85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一)个人住房贷款:2025年末,个人住房贷款不良贷款余额360.47万元,不良率0.34‰,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90106.81万元。2025年,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0万元。
(二)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截至2025年末,我管理中心无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
缴存人中,企业单位占27.02%,非企业单位占62.88%;灵活就业人员占10.10%。新开户缴存人中,企业单位占20.67%,非企业单位占22.15%;灵活就业人员占57.18%。
(二)提取业务。
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12.5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53.59%,租赁住房占11.09%,老旧小区改造占0.00%,离休和退休提取占17.6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3.28%,出境定居占0%,其他占1.89%。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2025年,支持缴存人购建房35.21万平方米(含公转商贴息贷款),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含公转商贴息贷款)为12.75%,比上年末下降0.03个百分点。
发放贷款笔数中,购买新建住房占85.24%(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3.66%),购买二手房占14.66%,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0.1%,其他占0%。
发放贷款笔数中,单缴存人申请贷款占64.34%,双缴存人申请贷款占35.59%,三人及以上缴存人共同申请贷款占0.07%。
借款人中,30岁(含)以下占49.93%,30岁-40岁(含)占35.91%,40岁-50岁(含)占11.92%,50岁以上占2.24%;购买首套住房申请贷款占91.20%,购买二套及以上申请贷款占8.80%。
2.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截至2025年末,我管理中心无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
(四)住房贡献率。
2025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77.41%,比上年增加4.07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开展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工作进展情况。
2024年11月,玉林市获住建部批复成为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第三批全国试点城市,我管理中心以聚焦制度创新、市情民意、服务创新、数字赋能、党建引领和时代使命“六个聚焦”为核心,推动灵缴工作取得实效走在全国前列。一是4项核心指标排名全区或全国第一,2025年,全市新增灵活开户人员2.10万,增长率全区第一,实际缴存率99.7%,全国三批试点城市第一;贷款发放额增长率61.82%,全区第一;发放贷款3336笔12.20亿元,累计发放额全区第一。二是灵缴试点工作得到自治区住建厅高度肯定,2025年全区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工作现场推进会于12月11-12日在玉林召开,玉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会上作交流发言。三是经验、做法获得住建部、住建厅和自治区营商办推广,“支持并引导未安置工作的退役军人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存住房公积金,开通绿色通道,并为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提供安居补贴”三项经验入选了住建部经验做法清单;“制度创新、服务创新、信息化赋能等‘六个聚焦’推进灵缴工作落地见效”列入了住建厅2025年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可复制经验清单;《玉林市深耕全国灵缴试点住房公积金激活营商环境新动能》入选2025年三季度广西优化营商环境优秀创新案例,为其他地区提供了可借鉴模式。
(二)租购并举支持缴存人解决住房问题,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租赁住房、支付购房首付款、自住住房加装和更新电梯,支持购买和租赁保障性住房、多子女家庭购房等情况。
1.2025年,在玉林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的缴存人,租房提取额度未婚缴存人为每月1000元;已婚缴存人以家庭为单位为每月1500元。提取频次为每月可提取一次。2025年租房提取共办理了92878人次,合计金额3.88亿元。提取人次较去年同期相比增加14.37%,提取金额较去年同期相比增加了9.03%。
2.2025年支付购房首付款共为5526人次办理了提取,合计金额4.07亿元。提取人次较去年同期相比下降3.36%,提取金额较去年同期相比增加了0.25%。
3.2025年支持购买和租赁保障性住房共为112人次办理了提取,合计金额937.05万元。
(三)当年机构及职能调整情况、受委托办理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变更情况。
1.2025年机构及职能调整情况:无变更。
2.2025年受委托办理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情况:无变更。
(四)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
1.2025年住房公积金缴存政策的调整及执行情况
2025年6月11日印发《玉林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管理办法》(玉市金管规〔2025〕1号)及《玉林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实施细则》(玉市金管规〔2025〕2号)、2025年7月25日发布《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2025年度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额上下限的通知》(玉市金管〔2025〕18号),明确了:
(1)灵活就业人员是指年满16周岁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信用良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玉林市行政区域内以非全日制、个体经营、新业态等方式就业的各类人员(含取得中国永久居留权的外籍人员、港澳台同胞)。
(2)两个缴存方案。方案一:等额缴存。按月、按季、按半年、按年度等额缴存。灵活缴存人可在本市公布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下限范围内自主确定缴存额,首次缴存开户日确定为对应的按月、按季、按半年、按年度缴存日,采取银行托收方式进行缴存。方案二:灵活缴存。灵活缴存人不受缴存频率和缴存次数限制,单笔缴存金额不低于月缴存额下限,可通过市公积金中心提供的线上渠道自主灵活缴存。申请贷款时须将缴存方案统一调整为按月等额缴存,如其账户余额未达到贷款额度测算所需余额的可灵活补足。
(3)缴存补贴。推行“鬱见安居”灵活缴存住房公积金存贷优惠政策,实行缴存补贴:
开户补贴。2024年12月10日起首次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灵活就业人员在首次缴存开户时即可获得一次性开户缴存补贴,补贴标准为200元/人。开户补贴只能用于在玉林的住房消费支出(包括购建房、租房、偿还住房贷款)。开户补贴实施时间从2024年12月10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利息补贴。2024年12月10日起首次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并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灵活缴存人,可享受利息补贴。补贴方式为:其个人账户余额按国家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1个百分点,具体结息时间为2025-2027年每年的6月30日。在年度结息或发生销户提取、异地转移时计入个人账户。
长时间未使用补贴。本市的灵活缴存人超过三年(含)以上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的,在其个人账户余额结息时的利息额按国家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上浮10%,具体结息时间为2025-2027年每年的6月30日。
(4)我市2025年7月1日-2026年6月30日单位缴存职工缴存基数上限为21318元,缴存基数下限为2040元;缴存比例上下限分别为12%和5%;月缴存额上限为5116元,月缴存额下限为204元;灵活就业缴存人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在上述月缴存额上下限范围即204元至5116元之间自主申报。
《玉林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管理办法》出台后,灵活就业缴存扩面效果显著,补贴落实到位。2025年新增灵活缴存2.10万人,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1515.38%;发放缴存补贴430.6万元,灵活缴存累计参缴人数达3.46万人,累计缴存额达7.68亿元。
2.2025年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
从2024年12月30日起,根据《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落实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工作的通知》精神,本市缴存人在异地购(建)自住住房、偿还异地购(建)房贷款均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受户籍地、工作地限制。异地缴存人在本市购(建)自住住房符合缴存地提取条件的,可在本市“跨省通办”业务窗口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3.2025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
2025年,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持续优化、精准发力,重点推进多项惠民举措落地见效:2025年恢复商转公、异地贷款业务,全年发放商转公贷款530笔、金额18488.8万元;发放异地贷款253笔、金额9220.7万元;扎实推进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试点工作,推行“存贷一站式”服务新模式,全年发放灵活就业人员贷款79笔、金额2891.30万元;同步落实“青春留鬰”安居补贴、优先支持退役军人政策,全年为2名灵活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各1名)各发放安居补贴1000元,合计2000元;对高层次人才、多孩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实行贷款最高额度上浮20%;调整购买保障性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15%,全年发放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贷款103笔,金额3171.1万元;优化公积金贷款职工缴存账户留存政策,取消贷款职工6个月月缴存额账户留存要求,惠及职工10241人。各项政策落地见效,有效支持缴存人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提升了住房公积金保障能力。
(五)当年服务改进情况。
2025年各服务渠道共办理业务总量为3520016笔,信息查询总量为4162384次,业务离柜率达95.68%。其中微信公众号关注量共有370967人,使用微信公众号(小程序)办理业务960402笔,信息查询1135667次;注册手机APP用户共有16355人,使用手机APP办理业务2589笔,信息查询3062次;使用网厅办理业务1059742笔,信息查询1253136次。
(六)当年数字化发展情况。
2025年,我管理中心数字化发展坚持以安全为核心、以赋能为目标,扎实推进各项重点任务,数字化安全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实现显著提升,各项工作取得阶段性丰硕成果。
1.安全技术底座持续加固,重点推进历经八年精心打造的“小金人”服务体系优化升级,全面完成国产化适配云迁移及商用密码改造各项工作,彻底打通技术适配堵点,进一步夯实数字化发展的安全根基,为后续各项数字化业务开展提供坚实技术支撑。
2.密码应用成效突出,严格按照商用密码应用相关标准推进改造工作,最终以72.68分的优异成绩顺利通过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改造覆盖完整性位居全国同行业前列,成功构建起“核心业务+服务渠道+数据中台+异地灾备”全场景、全方位的密码防护格局,实现安全防护无死角。
3.网络安全实战能力显著提升,积极参与广西“护网2025”网络安全攻防演习,凭借完善的防护体系和专业的应急处置能力表现优异,有效抵御各类网络攻击;全年系统累计拦截外部恶意攻击7万余次,及时排查并修复高危安全漏洞6个,成功防范多起潜在网络安全风险,筑牢网络安全防线。
4.数字化运行保障坚实有力,依托全场景安全防护部署,实现核心业务、服务渠道、数据管理、异地灾备等各业务环节安全全覆盖,有效保障了数字化业务持续、稳定、高效运行,切实发挥数字化赋能作用,助力全年数字化发展各项目标圆满达成。
(七)当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职工所获荣誉情况。
1.2025年1月,我管理中心的微信公众号荣获2024年市级“十佳”政务新媒体。
2.2025年1月,我管理中心荣获“2023年度玉林市市直部门决算工作先进单位一等等次”。
3.2025年1月,我管理中心被评选为2024年第四季度星级分中心;李务新同志被评选为第四季度五星级标兵、2024年度四星级标兵。
4.2025年2月,我管理中心荣获2024年机关企事业单位档案工作年度检查优秀单位。
5.2025年4月,我管理中心荣获玉林市2024年度玉林市综合绩效考评结果一等等次单位。
6.2025年4月,周健燕同志被评选为2025年第一季度四星级标兵。
7.2025年7月,我管理中心被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评为2024年度非银行类金融机构征信系统数据质量工作优秀机构;莫世宇同志被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评为2024年度非银行类金融机构征信系统数据质量工作优秀个人。
8.2025年7月,刘延明同志被评为2025年第二季度分中心四星级标兵。
9.2025年11月,冯师师同志被评为2025年第三季度分中心四星级标兵。
10.2025年11月,李艺同志获“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简恒美同志获“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八)当年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相关法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情况。
无
(九)当年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员违规行为的纠正和处理情况等。
无
(十)其他需要披露的情况。
无
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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