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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住房公积金2024年年度报告

2025-03-28 16:48     来源: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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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住房公积金2024年年度报告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玉林市住房公积金2024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25名委员,2024年召开1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编制玉林市住房公积金2024年年度预算的请示》《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编制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的请示》《玉林市2023年住房公积金制度执行情况报告》《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3年度财务报告》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玉林市政府直属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参公事业单位玉林市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内8个科室,各县(市、区)分设7个管理部,无分中心。从业人员103人,其中,在编38人,非在编65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24年,新开户单位258,净增单位50家;新开户职工1.78万人,净职工0.13万人;实缴单位4240家,实缴职工25.87万人,缴存额47.81亿元,分别同比增长1.19%、0.51%、4.03%2024年末,缴存总额418.36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2.90%;缴存余额151.81亿元,同比增长9.10%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10家。

(二)提取2024年,12.06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35.15亿元,同比增长5.68%;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73.52%,比上年增加1.17个百分点。2024年末,提取总额266.55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5.19%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60万元。

2024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25万笔9.89亿元,同比分别下降3.85%、增长8.80%

2024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11.66亿元。

2024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6.49万笔187.53亿元,贷款余额109.60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4.01%、5.57%、-1.59%。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72.20%,比上年末减少7.83个百分点。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10家。

2.异地贷款:2024年,发放异地贷款3127.30万元。2024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77603.60万元,异地贷款余额44476.22万元。

3.公转商贴息贷款:2024年,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00万元,当年贴息额0万元。2024年末,累计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0笔0万元,累计贴息0万元。

4.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2024年,我管理中心没有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

(四)购买国债:2024年,我管理中心未购买国债。

(五)资金存储:2024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43.80亿元。其中,活期0.02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8.10亿元,1年以上定期23.90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11.78亿元

(六)资金运用率:2024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72.20%,比上年末减少7.83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24年,业务收入44222.37万元,同比增长4.47%。其中,存款利息9165.67万元,委托贷款利息35054.44万元,国债利息0万元,其他2.26万元

(二)业务支出:2024年,业务支出23868.67万元,同比增长8.51%。其中,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22114.97万元,归集手续费0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1752.72万元,其他0.98万元。

(三)增值收益:2024年,增值收益20353.70万元,同比增长0.11%。其中,增值收益率1.39%,比上年下降0.13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24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989.30万元,提取管理费用1893.27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7471.13万元。

2024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2609.15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5959.41万元。

2024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89041.39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76017.63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24年,管理费用支出1905.26万元,同比下降44.97%。其中,人员经费680.06万元,公用经费93.28万元,专项经费1131.92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一)个人住房贷款:2024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290.92万元,逾期率0.27‰,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89041.39万元。 2024年,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0万元

(二)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截至2024年末,我管理中心没有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65.84%,国有企业占14.85%,城镇集体企业占0.84%,外商投资企业占1.34%,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12.30%,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52%,灵活就业人员占3.18%,其他占1.13%;中、低收入占98.66%,高收入占1.34%。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50.50%,国有企业占10.87%,城镇集体企业占0.87%,外商投资企业占2.68%,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25.59%,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1.16%,灵活就业人员占7.10%,其他占1.23%;中、低收入占99.63%,高收入占0.37%

(二)提取业务。

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12.2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49.21%,租赁住房占10.12%,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占0.02%,离休和退休提取占22.8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3.76%,出境定居占0%,其他占1.82%。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8.54,高收入占1.46%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2024年,支持职工购建房31.66万平方米(含公转商贴息贷款),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含公转商贴息贷款)为12.78%,比上年末下降0.10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4935.30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4.61%,90-144(含)平方米占86.84%,144平方米以上占8.55%。购买新房占87.28%(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0%),购买二手房占12.52%,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0.20%(其中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占0%),其他占0%。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67.33%,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32.63%,三人及以上缴存职工共同申请贷款占0.04%。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54.73%,30岁-40岁(含)占32.03%,40岁-50岁(含)占11.05%,50岁以上占2.19%;购买首套住房申请贷款占84.42%,购买二套及以上申请贷款占15.58%;中、低收入占99.48%,高收入占0.52%

2.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截至2024年末,我管理中心没有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    

(四)住房贡献率。

2024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73.34%,比上年增加0.40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租购并举满足缴存人基本住房需求,加大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支持缴存人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特别是共有产权住房等情况。

1.租购并举满足缴存人基本住房需求,加大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情况

2024年延续之前政策,在玉林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的缴存人,租房提取额度未婚缴存人为每月1000元;已婚缴存人以家庭为单位为每月1500元。提取频次为每月可提取一次。2024年共为81206人次办理了租房提取,合计金额3.56亿元。提取人次较去年同期相比增加97.86%,提取金额较去年同期相比增加了29.93%。

2.支持缴存人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特别是共有产权住房情况

2024年发放首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2124笔,金额8.44亿元,占总放款笔数84.42%。

(二)当年机构及职能调整情况、受委托办理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变更情况。

1.2024年机构及职能调整情况:无变更。

2.2024年受托办理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情况:新增柳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林分行。

(三)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包括当年缴存基数限额及确定方法、缴存比例等缴存政策调整情况;当年提取政策调整情况;当年个人住房贷款最高贷款额度、贷款条件等贷款政策调整情况;当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执行标准等。

1.2024年住房公积金缴存政策的调整情况

2024年6月25日发布《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2024年度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额上下限的通知》(玉市金管〔2024〕14号),明确我市2024年7月1日-2025年6月30日单位缴存职工缴存基数上限为21225元,缴存基数下限为1840元;缴存比例上下限分别为12%和5%;月缴存额上限为5094元,月缴存额下限为184元;灵活就业缴存人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在上述月缴存额上下限范围即184元至5094元之间自主申报。

2.2024年提取政策调整情况

202485日起,支持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正在租赁住房的未获得户籍、40岁以下(含40周岁)的缴存人全额提取每月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从2024年12月16日起,根据《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预提住房公积金支付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首付款有关事项的通知》的精神,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及配偶在玉林市辖区内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且符合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条件的,可申请预提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余额,并委托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提取款项转入住建部门指定资金监管账户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2024年12月30日起,根据《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落实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工作的通知》的精神,本市缴存人在异地购(建)自住住房、偿还异地购(建)房贷款均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受户籍地、工作地限制。异地缴存人在本市购(建)自住住房符合缴存地提取条件的,可在本市“跨省通办”业务窗口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3.2024年个人住房贷款最高贷款额度、贷款条件等贷款政策调整情况

全面开展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凡在本市购买自住住房的异地缴存人可在本市公积金中心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公积金贷款”),不受异地贷款缴存人户籍地、工作地限制。

二是调整最低首付比例。缴存人购买首套、二套自住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调整为20%。

三是优化住房套数认定标准。

(一)下列情形认定为首套,执行首套利率:

申请人家庭在全国范围内没有公积金贷款记录,在拟购房所在县(市、区)无房。

(二)下列情形之一,认定为二套(或二次),执行二套利率:

1.申请人家庭在全国范围内有一次公积金贷款记录且已结清,在拟购房所在县(市、区)无房的;

2.申请人家庭在全国范围内有一次公积金贷款记录且已结清,在拟购房所在县(市、区)有一套房的;

3.申请人家庭在全国范围内没有公积金贷款记录,在拟购房所在县(市、区)有一套房的;

不受理第三套及以上住房或第三次及以上的公积金贷款。

四是调整最高贷款额度。玉林市引进高层次人才或多子女家庭(3个子女(含)以上)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按我市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上浮20%。灵活缴存的退役军人或高校毕业生毕业5年内在我市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且无购房类使用记录的,最高贷款额度按我市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增加40万元。

4.2024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执行标准

1)2024年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执行标准

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年利率是当年缴存、上年结转年利率均为1.5%。

2)2024年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标准

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为2.35%和2.85%;第二套、第二次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2.775%和3.325%。

(四)当年服务改进情况,包括推进住房公积金服务“跨省通办”工作情况,服务网点、服务设施、服务手段、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和其他网络载体建设服务情况等。

2024年各服务渠道共办理业务总量为1220937笔,信息查询总量为1932235次,业务离柜率达96.01%,其中微信公众号关注量共有235431人,使用微信公众号(小程序)办理业务131363笔,信息查询1056788次,注册手机APP用户共有16156人,使用手机APP办理业务7355笔,信息查询9696次,使用网厅办理业务831167笔,信息查询281255次

(五)当年信息化建设情况,包括信息系统升级改造情况,基础数据标准贯彻落实和结算应用系统接入情况等。

1.制定《玉林市住房公积金数据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工作方案(2024-2026年)》,启动为期四个月的数据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推动了数据管理向更高层次的跃升。数据质量评估得分为75.43分(总分满分80),整体数据质量治理成效显著。

2.依托数据中台,参照《住房公积金基础数据标准》,全面进行数据资产盘点,共整理出3.25亿条数据,覆盖10个一级分类和35个二级分类,构建了数据全局地图,形成了数据资产目录,为数据的深度挖掘和安全保护提供了坚实基础。

3.积极开展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演练,在全区网络安全攻防实战演习中,通过精准的防御策略、高效的应急响应机制以及运维团队的紧密协作,实现了对攻击行为的快速识别和有效防御,成功守住网络安全防线。

4.加强网络安全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组建专业运维团队,落实“7×24小时”网络安全实时监测,开展各项网络安全排查,对业务系统开展信息安全三级等保测评以及漏洞扫描和渗透测试,并积极配合网信办、网安及大数据局等部门组织的网络安全检查,摸清中心网络安全风险隐患,及时堵塞信息安全漏洞,确保系统网络的稳定运行。

5.积极开展系统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和改造工作,已完成系统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改造方案评估并备案。

(六)当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职工所获荣誉情况,包括:文明单位(行业、窗口)、青年文明号、工人先锋号、五一劳动奖章(劳动模范)、三八红旗手(巾帼文明岗)、先进集体和个人等。

1.20241月,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荣获“玉林市节水型单位”称号。

2.20241月,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荣获“2022年度玉林市市直部门决算工作先进单位一等等次”。

3.20241月,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荣获玉林市政务服务中心2023年度星级分中心。

4.2024年2月,玉林公积金“贷款不见面审批”荣获广西数字政府应用场景建设创新竞赛市级二等奖。

5.20243月,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荣获2023年度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成绩突出集体。

6.20247月,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荣获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工作“优秀”等次单位。

7.20249月,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本级业务大厅信贷业务岗荣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表扬为“惠民公积金、服务暖人心”全国住房公积金服务提升三年行动2023年度表现突出集体荣誉称号。

8.2024年11月,荣获住建部批复为玉林开展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城市。

(七)当年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相关法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情况。

八)当年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员违规行为的纠正和处理情况等。

(九)其他需要披露的情况。

   

           

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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