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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住房公积金2021年年度报告

2022-03-22 08:30     来源: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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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玉林市住房公积金2021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25名委员,2021年召开1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 《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审议2020年度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和其他住房资金及住房补贴增值收益分配方案的请示》、《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审议2021年管理费用预算的请示》、《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编制玉林市住房公积金2021年年度预算的请示》、《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编制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的请示》、《玉林市2020年住房公积金制度执行情况报告》、《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0年度财务报告》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玉林市政府直属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参公事业单位8个科室,7个管理部,无分中心。从业人员103人,其中,在编41人,非在编62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21年,新开户单位428家,净增单位418家新开户职工2.62万人,净增职工1.79万人;实缴单位3656 家,实缴职工23.92万人,缴存额40.50 亿元,分别同比增长12.91 %、8.09 %、17.63 %。2021年末,缴存总额283.63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6.66 %;缴存余额113.99 亿元,同比增长14.31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8家。

(二)提取:2021年,9.24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26.23亿元,同比增长10.54%;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64.77%,比上年减少4.15个百分点。 2021 年末,提取总额169.64 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8.29%。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40万元。

2021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48万笔17.63 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4.29%、17.22%。

2021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7.97亿元。

2021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5.52万笔 151.88 亿元,贷款余额105.69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9.52 %、 13.13%、10.06%。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92.72%,比上年末减少3.58个百分点。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7家。

2.异地贷款:2021年,发放异地贷款0笔0万元。2021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77476.30万元,异地贷款余额59096.68万元。

3.公转商贴息贷款:2021年,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 0笔0万元,当年贴息额0万元。 2021年末,累计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 0 笔 0万元,累计贴息 0 万元。

  4.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2021年,我管理中心没有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

(四)购买国债:2021年,我管理中心未购买国债。

(五)资金存储:2021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12.26亿元。其中,活期 0.02 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 0 亿元,1年以上定期 0 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 12.24 亿元。

(六)资金运用率:2021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92.72 %,比上年末减少 3.58 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21年,业务收入36660.53 万元,同比增长15.64 %。其中,存款利息 2780.58万元,委托贷款利息33879.16万元,国债利息0万元,其他 0.79 万元。

(二)业务支出:2021 年,业务支出18273.42 万元,同比增长13.99 %。其中,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16577.51 万元,归集手续费 0 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1693.21 万元,其他 2.70 万元。

(三)增值收益:2021 年,增值收益18387.11 万元,同比增长17.33 %。其中,增值收益率1.69 %,比上年增加0.05 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21 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11032.27万元,提取管理费用1873.31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5481.53 万元。

2021,上交财政管理费用1873.31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4327.01 万元。

2021 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74148.21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 35921.81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 2021年,管理费用支出1874.69万元,同比下降12.99%。其中,人员经费1060.76 万元,公用经费132.46 万元,专项经费681.47 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一)个人住房贷款:2021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115.25万元,逾期率0.11‰,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74148.21万元。 2021 年,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0万元。

(二)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截至2021年末,我管理中心没有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64.32%,国有企业占16.98%,城镇集体企业占0.94%,外商投资企业占1.47%,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11.10%,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50%,灵活就业人员占3.45%,其他占1.24%;中、低收入占98.65%,高收入占1.35%。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 49.16 %,国有企业占18.01%,城镇集体企业占0.54 %,外商投资企业占 2.26 %,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 23.31 %,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2.16 %,灵活就业人员占 3.51%,其他占1.05 %;中、低收入占 99.73 %,高收入占0.27 %。

(二)提取业务。

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24.78%,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51.23%,租赁住房占5.31%,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占 0.01%,离休和退休提取占13.38%,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3.63%,出境定居占 0 %,其他占1.66%。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 98.33 %,高收入占 1.67 %。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2021年,支持职工购建房59.51万平方米(含公转商贴息贷款),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含公转商贴息贷款)为 12.77 %,比上年末减少 0.12 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33615.97 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 4.37 %,90-144(含)平方米占90.68 %,144平方米以上占4.95 %。购买新房占93.71%(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 0 %),购买二手房占 6.02 %,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 0.27 %(其中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占 0 %),其他占0 %。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 66.64 %,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 33.36 %,三人及以上缴存职工共同申请贷款占 0 %。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 34.40%,30岁-40岁(含)占39.98 %,40岁-50岁(含)占 22.48 %,50岁以上占 3.14 %;购买首套住房申请贷款占 74.80 %,购买二套及以上申请贷款占 25.20%;中、低收入占 99.60 %,高收入占 0.40 %。 

(四)住房贡献率。

  2021 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96.20%,比上年减少3.28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当年机构及职能调整情况、受委托办理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变更情况。

1.当年机构及职能调整情况:无变更。

2.当年受托办理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情况:无变更。

(二)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包括当年缴存基数限额及确定方法、缴存比例等缴存政策调整情况;当年提取政策调整情况;当年个人住房贷款最高贷款额度、贷款条件等贷款政策调整情况;当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执行标准等;支持老旧小区改造政策落实情况。

 1.2021年住房公积金缴存政策的调整情况

⑴缴存基数

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基数不应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倍。工资总额按照国家统计部门规定的列入工资总额的组成项目计算。

⑵缴存基数上下限

①根据玉林市统计局提供的2020年玉林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含劳务)平均工资为76079元,计算出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76079×3÷12≈19020元。

②2021年度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得低于玉林市现行最低工资标准。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桂政发〔2020〕1号)的规定,确定2021年度玉林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1580元(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随之调整)。

⑶月缴存额上下限

①2021年度单位和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各为最高12%。个人自愿缴存人员的缴存比例统一为24%。

②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职工本人2020年月平均工资×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职工本人2020年月平均工资×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同一单位职工的缴存比例一致、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一致。

③2021年度单位和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均为19020×12%≈2282元,合计为4564元。

④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为5%,据此计算出现单位和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均为1580×5%=79元,合计为158元(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额下限随之调整)。

2.2021年提取政策调整情况

2021年提取政策无调整。

3.2021年个人住房贷款最高贷款额度、贷款条件等贷款政策调整情况

⑴2021年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 40万元。

⑵单位缴存职工贷款条件未调整。

⑶灵活缴存人贷款条件等贷款政策调整如下:①贷款额度计算公式调整为:贷款额度=缴存账户余额*积分;②灵活缴存人贷款的月还款额不得高于月缴存额,夫妻双方及共同借款人正常缴存的,月缴存额可合并计算。

4. 2021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执行标准

2021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基准利率:五年期以下(含五年)2.75%,五年期以上3.25%;购建第二套住房或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贷款利率调整为同期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

 5. 支持老旧小区改造政策落实情况

目前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

    (三)当年服务改进情况,包括推进住房公积金服务“跨省通办”工作情况,服务网点、服务设施、服务手段、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和其他网络载体建设服务情况等。

1.住房公积金服务“跨省通办”工作情况, 服务网点、服务设施、服务手段

我市政务服务中心及我管理中心各业务网点均设置“跨省通办”专窗受理跨省住房公积金业务,明确“跨省通办”业务岗位职责、业务办理人员和业务联系人,目前除市政务服务中心“跨省通办”专窗外,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提取业务、贷款业务设置有“跨省通办”专窗9个。

2020年12月我管理中心印发玉林市“跨省通办”工作方案,按全程网办(线上渠道办)、代收代办、两地联办模式制定业务办理流程,明确办理渠道;2021年10月我管理中心印发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跨省通办”事项办事指南。

我管理中心率先全区完成与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对接,随时掌握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信息。我管理中心通过全程网办、代收代办、两地联办三种模式提前实现了异地购房提取、提前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等11项(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5号)要求,已实现以下8项跨省通办业务: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贷款等信息查询、出具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正常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开户、住房公积金单位及个人缴存信息变更、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开具住房公积金贷款全部还清证明、提前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玉林市拓展已实现的跨省通办事项为三项:异地转入、异地转出、出境定居提取。)住房公积金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解决缴存人异地办理业务“两地跑”问题。截至2021年12月底,我管理中心除了提供网上办理跨省通办业务渠道外,通过代收代办方式办理开具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业务2笔;办理5笔“跨省通办”提取业务,其中通过两地联办办理了购房提取5笔,共39.46万元,退休提取2笔;线上渠道办理开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全部还清证明业务127笔,提前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444笔,暂无线下代收代办开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全部还清证明。

2. 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和其他网络载体建设服务情况

  2021年各服务渠道共办理业务总量为772020笔,信息查询总量为2470168次,业务离柜率达97.6%,其中微信公众号关注量共有183585人,使用微信公众号(小程序)办理业务38508笔,信息查询1916460次,注册手机APP用户共有12094人,使用手机APP办理业务760笔,信息查询72343次,使用网厅办理业务732695笔,信息查询52214次。

(四)当年信息化建设情况,包括信息系统升级改造情况,基础数据标准贯彻落实和结算应用系统接入情况等。

 1.完成住房公积金业务智能化改造。一是建设微信小程序,增加预约、贷款试算功能;二是全渠道实现“刷脸登录”有效核实身份;三是系统操作页面实现“一屏显、一键达”;四是新增灵活缴存人“积分计算”功能;五是完成与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对接;六是接入玉林市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通过微信向客户发送评价信息。

2.完成电子档案综合管理系统建设。通过与业务系统的无缝对接,实现电子档案一条龙数据联动,实现无纸化办公,推动归集、提取、贷款三大业务档案复用,各类业务全流程数据留痕。

3.提升信息系统防范能力,构筑网络安全防线。强化账户登录认证,提高密码复杂度,对同一账号密码连续输入错误3次的,在一定时间内锁定账户,有效防范暴力破解。

4.依托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广西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成功接入广西政务APP,为广大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再添网上服务渠道。

(五)当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职工所获荣誉情况。

1.2021年6月,何健、李艺、黄耀武、谢宗文、李文锋、郑萃华、王良平、梁伟云同志荣获中共玉林市委组织部2019年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奖励;覃圣杰同志荣获2017年至2019年年度考核连续三年“优秀”等次奖励;

2.2021年6月,覃圣杰同志荣获玉林市直机关优秀共产党员称号;何健同志荣获玉林市直机关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支部荣获玉林市直机关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

3.2021年7月,刘骏黎同志参加市直属机关工委“党史故事我来讲”演讲比赛荣获三等奖。

4.2021年7月,陈静同志荣获“玉林市优秀驻村工作队员”称号。

5.2021年7月,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荣获2020年度全区数字广西建设突出贡献奖集体;李艺同志荣获2020年度全区数字广西建设突出贡献奖个人。

6.2021年7月,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荣获自治区住建厅2020年度业务管理考核优秀等次。

(六)当年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相关法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情况。

(七)当年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员违规行为的纠正和处理情况等。

(八)其他需要披露的情况。

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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