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第二部分: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报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玉林市公积金的归集、使用等管理工作;
(二)负责制定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三)负责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的内部审计;
(四)负责承办在玉林城区的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包括中直、区直驻玉单位)的住房公积金归集、支取、运用等业务;
(五)履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赋予其他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玉林市编委《关于设立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通知》(玉编〔2003〕64号)等文件精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市人民政府直属的相当副处级事业单位,不挂靠任何部门或单位。中心设八个科室(综合科、归集管理科、资金提取管理科、信贷科、财务科、网络信息科、法规稽核科、客服管理科)和七个管理部(玉州、北流、容县、陆川、博白、兴业、福绵),各管理部属中心的派出机构。
第二部分: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我部门总收入3076.92万元,总支出3076.92万元(不含财政拨款上年未列支结转收支数)。总收入较上年增长102.49万元,增长3.45%。总支出较上年增长102.49万元,增长3.45%。主要原因是2024年应付未付项目款需在2025年安排收支。
二、部门预算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我部门总收入3076.92万元,较上年增长102.49万元,增长3.45%,主要原因是2024年应付未付项目款需在2025年安排收支。
部门收入主要包括: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71.54万元,同比增加490.31万元,增长41.51%;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405.38万元,同比减少387.82万元,下降21.63%;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与上年持平;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与上年持平;
单位收入0万元,与上年持平。
三、部门预算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我部门总支出3076.92万元,较上年增长102.49万元,增长3.45%,主要原因是2024年应付未付项目款需在2025年安排收支。
部门支出主要包括:
基本支出预算705.4万元,同比减少0.84万元,下降0.12%。
项目支出预算2371.52万元,同比增长103.32万元,增长4.56%。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共1405.38万元,较上年减少387.82万元,下降21.63%,主要原因是按照市本级财政安排,一些项目放到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所以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减少。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5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62万元,同口径比2024年减少0.08万元,下降2.96%,具体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2025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5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2025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5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
(三)公务接待费2025年预算安排2.62万元,比上年减少0.08万元,下降2.9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按照勒紧裤腰带过紧日子要求,压缩接待费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以及其他费用。我部门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97.17万元,较上年减少0.49万元,下降0.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致使机关运行相关费用减少。
八、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金额1344.87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484.08万元、工程类采购0万元、服务类采购860.79万元。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一)我部门2025年所有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涉及市直项目7个,预算资金2371.52万元;对下转移支付项目0个,预算资金0万元。绩效目标情况详见报表。
(二)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
项目名称 |
预算数(单位:万元) |
绩效目标 |
|
业务配套设施等运维、购买相关经费 |
796.98 |
通过项目建设,完成1个公积金系统运行维护等,保障公积金业务系统、中心门户网站、银行结算数据应用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线上渠道等良好运行,实现更多住房公积金服务事项全程网办。 |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市直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报表(详见附件)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