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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

2024-09-30 16:35     来源: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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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根据《关于设立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通知》(玉编[2003]64号),管理中心的职责是:(1)负责玉林市住房公积金及其他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等管理工作。(2)负责制定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3)负责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的内部审计。(4)具体承办在玉林城区的市直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包括中直、区直驻玉单位)的住房公积金归集、支取、运用等业务。(5)履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赋予的其他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管理中心属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设内设机构15个,分别是:综合科、归集管理科、资金提取管理科、信贷科、财务科、网络信息科、法规稽核科、客服管理科8个科室;玉州管理部、北流管理部、容县管理部、陆川管理部、博白管理部、兴业管理部、福绵管理部7个管理部。

第二部分: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此部分附表格,详见附件:玉林市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3年度总收入3474.5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473.97万元, 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485.42万元,增长74.7%。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473.97万元,为玉林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485.42万元,增长74.7%,主要原因是22年开始建设小金人服务体系相关项目,23年小金人服务体系的相关项目未完工,需按施工进度付款。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玉林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我中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玉林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我中心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4.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我中心无事业收入。

5.经营收入0万,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我中心无经营收入

6.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如: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我中心无其他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我中心无非财政拨款结余

8.上年结转和结余0.53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8.3万元,下降94%,主要原因是将2019年1-3月未交单位部分职业年金按照财政规定上缴国库。

(二)本部门2023年度总支出3474.50万元,其中本年支出3462.22万元, 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473.42万元,增长74.09%。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85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生活补助

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8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增加

2.住房保障支出(类)3459.37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日常公用和业务工作经费、设备购置经费等方面的支出。

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470.57万元,增长73.94%,主要原因是22年开始建设小金人服务体系相关项目,23年小金人服务体系的相关项目未完工,需按施工进度付款。

3.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我中心无结余分配

4.年末结转和结余12.28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3.7万元,增长43.12%,主要原因是11月在编年金和编外养老保险未缴交。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62.22万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473.42万元,增长74.09%。其中:基本支出787.71万元,项目支出2674.51万元。

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455.46万元,支出决算为3462.22万元。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生活补助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退休人员春节慰问费。

住房保障支出(类)城乡社区住宅(款)住房公积金管理(项)年初预算为1455.46万元,支出决算为3459.37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日常公用和业务工作经费、设备购置经费等方面的支出。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87.71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692.8万元,较去年略有增长,主要原因是:绩效奖发放增加。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88.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43%。主要原因是:办公费、会议费、差旅费等按照实际发生业务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61万元,较去年略有增长,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增加。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支出。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0.51万元,完成预算的17%,比上年增加0.33万元,主要原因是23年上级来玉核验、调研增加,比22年多3批次,多33人次。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51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比上年减少0元,原因是我中心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0(局、办、中心)机关、0个所属单位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比上年减少0万元。购置了0辆公务用车0。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比上年减少0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3年,中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全年运行费支出0万元。无公务用车运行支出,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51万元,完成预算的17%, 比上年增0.33万元,原因是23年上级来玉核验、调研增加,接待22年多3批次,多33人次。国内公务接待批次5次,人次48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8.29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比年初预算数减少9.34万元,降低9.57%,比上年决算数增加5.78万元,增长7.01%。主要原因是: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比上年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89.1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73.3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15.80万元,(口径参见部门决算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中政府采购相关数据)。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8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11%,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88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3年度4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2674.5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以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

组织对业务配套设施等运维、购买相关经费项目进行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674.5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我中心积极进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系统的建设维护,确保住房公积金业务系统正常运行,不断为广大群众提供暖心、舒心、贴心的极简、极便、极速服务新体验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经我部门对照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自评,3个项目评为一等,占项目总数比例75%;1个项目评为二等,占项目总数比例25%。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我管理中心加大了对项目预算编制工作力度,充分做好前期调研工作,精准安排项目支出预算资金,确定绩效标准,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虽能很好的完成绩效考评工作,但绩效管理理念还有待进一步增强。下一步改进措施: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制定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流程和实施细则,增强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业务配套设施等运维、购买相关经费项目自评得分为89.96二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644.54万元,执行数为2010.76万元,完成预算的76.03%。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项目已按年初绩效目标进行,进展情况良好,2023年我管理中心积极响应政府号召勒紧裤腰带过日子,对部分建设内容进行了调整。由于完善了相关制度,规范了工作流程,加强了信息交流,并且项目制度建设、实施方案等基础工作落实到位,我管理中心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实施顺利,部分绩效目标如期保质保量实现。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我管理中心加大了对项目预算编制工作力度,充分做好前期调研工作,精准安排项目支出预算资金,确定绩效标准,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虽能很好的完成绩效考评工作,但绩效管理理念还有待进一步增强。下一步改进措施: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制定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流程和实施细则,增强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3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情况: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完成情况绩效目标大部分实际完成远超年初计划,除公积金贷款发放额未能按量完成,其他均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项任务,自评得分95.15分,一等。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玉林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玉林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玉林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


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3年决算公开表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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