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17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17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玉林市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等管理工作
2.负责制定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3.负责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的内部审计。
4.负责承办在玉林城区的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包括中直、区直驻玉单位)的住房公积金归集、支取、运用等业务。
5.履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赋予其他职责。
6.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一)机构设置情况
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玉林市人民政府的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管理中心下设七个科室(综合科、归集管理科、信贷科、财务科、网络信息科、法规稽核科、资金提取管理科)和玉州、北流、容县、陆川、博白、兴业、福绵(还没正式挂牌)七个管理部,各管理部属中心的派出机构。
(二)人员构成情况
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人员编制总数为46人。实有财政供养人员45人,其中行政在职0人,事业在职45人,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编外在职实有人数45人。具体情况如下:
1.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本级。编制25人,财政供给单位编制内实有人员25人,其中行政编制在职人员0人,事业在职25人,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编外在职实有人数19人。
2.玉州管理部。编制4人,财政供给单位编制内实有人员4人,其中行政编制在职人员0人,事业在职4人,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编外在职实有人数5人。
3.北流管理部。编制3人,财政供给单位编制内实有人员3人,其中行政编制在职人员0人,事业在职3人,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编外在职实有人数5人。
4.容县管理部。编制3人,财政供给单位编制内实有人员3人,其中行政编制在职人员0人,事业在职3人,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编外在职实有人数3人。
5.陆川管理部。编制3人,财政供给单位编制内实有人员3人,其中行政编制在职人员0人,事业在职3人,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编外在职实有人数5人。
6.博白管理部。编制5人,财政供给单位编制内实有人员5人,其中行政编制在职人员0人,事业在职5人,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编外在职实有人数4人。
7.兴业管理部。编制2人,财政供给单位编制内实有人员2人,其中行政编制在职人员0人,事业在职2人,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编外在职实有人数4人。
第二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第三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17年度总收入1264.6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199.71万元, 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185.63万元,增长18.31%。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199.71万元,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185.63万元,增长18.31%,主要原因是我中心按照国家住建部的有关标准建设住房公积金信息管理平台,新增“住房公积金互联网+”综合信息管理系统项目软件开发及硬件配置费用。
2.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3.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4.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如: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6.上年结转和结余64.97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62.16万元,增长2212.1%,主要原因是上年装修未全部完成,余有工程款未结清。
(二)本部门2017年度总支出1264.68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161.46万元, 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222.58万元,增长23.71%。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住房保障支出(类)1161.46万元:主要用于我中心的人员经费、日常公用和业务工作经费、设备购置经费等方面的支出。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222.58万元,增长23.71%,主要原因是我中心按照国家住建部的有关标准建设住房公积金信息管理平台,新增“住房公积金互联网+”综合信息管理系统项目软件开发及硬件配置费用。
2.年末结转和结余103.21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25.21万元,增长32.32%,主要原因是按工程进度当年未完成的“住房公积金互联网+”综合信息管理系统项目等原因形成的结余。
二、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1161.46万元,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222.58万元,增长23.71%。其中:基本支出732.02万元,项目支出429.44万元。
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1241.34万元,支出决算为1161.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57%。
(一)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241.34万元,支出决算为1161.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57%。此差异是本中心项目支出有部分款项按项目进度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
住房保障支出(类)城乡社区住宅(款)住房公积金管理(项):决算数1160.9万元,年初预算数1241.34万元,差异80.44万元。此差异是本中心项目支出有部分款项按项目进度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
住房保障支出(类)城乡社区住宅(款)其他城乡社区住宅支出(项):决算数0.56万元,年初预算数0万元,差异-0.56万元。该笔为15年优秀奖由财政直接发放,无需单位申请年度预算。
三、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32.02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582.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95%。工资福利支出实际使用比预计使用减少。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95.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4.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住房保障支出(类):决算数732.02万元,年初预算数738.19万元,差异6.17万元。人员经费实际使用比预计使用减少。
四、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017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2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25万元。
“三公”经费支出(总额及分项数额)与年初预算数、上年支出数进行对比,说明增减变动原因。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单位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无因公出国(境)开支内容。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无公务用车购置安排。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2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中心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7年,中心和所属7个管理部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实际中心17年被委托管理1辆公务用车,原有的2辆公车实际上已于16年底上交,因未收到实际上交的材料,在18年1月才做核销资产账务处理),全年运行费支出2万元,平均每辆2万元。与上年对比公务用车运行支出增加2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公车上交车改办全年无公务用车运行费,17年被委托管理1辆公务用车,预算安排有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25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3次,人次26人,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与上年相比,减少0.14万元,下降35.9%。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5.51万元(与部门决算CS05表《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第22行金额一致),比2016年增加8.98万元,增长10.38%。主要原因是:17年我中心按照国家住建部的有关标准建设 “住房公积金互联网+”综合信息管理系统项目,业务量增加,使用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49.9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80.5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6.9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42.42万元(口径参见部门决算CS06表《政府采购情况表》并做好与2017 年度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中“政府采购资金情况表”有关数据的衔接)。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49.9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49.9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实际中心17年被委托管理1辆公务用车,原有的2辆公车实际上已于16年底上交,因未收到实际上交的材料,在18年1月才做核销资产账务处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 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个,涉及资金186.22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组织对““住房公积金互联网+”综合信息管理系统项目”等1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6.22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住房公积金互联网+”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建设项目整体绩效突出,完善住房公积金服务信息基础设施条件,适应住房公积金办公与事业发展的需求。
组织对本中心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61.46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2017年我中心做到了管好、运用好住房公积金,确保住房资金的使用方向,保证住房资金安全运作工作,并认真完成市直单位住房资金的归集、运作、支付、核算和编制收支计划等工作。进一步改善了缴存职工的住房环境,为玉林市房地产的健康发展贡献了力量。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住房公积金互联网+”综合信息管理系统项目自评得分为92.3分。为确保住房公积金资产的安全运营管理,要通过转变业务模式和对信息系统进行升级换代加以解决。“住房公积金互联网+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对玉林市住房公积金信息化系统进行了更好的重新规划,为保障住房公积金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保障资金安全,希望市财政加大对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系统建设经费的支持,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完成。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直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直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