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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6年部门决算

2017-09-27 00:00     作者: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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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6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6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

1.负责玉林市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等管理工作。

2.负责制定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3.负责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的内部审计。

4.负责承办在玉林城区的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包括中直、区直驻玉单位)的住房公积金归集、支取、运用等业务。

5.履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赋予其他职责。

6.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玉林市人民政府的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管理中心下设七个科室(综合科、归集管理科、信贷科、财务科、网络信息科、法规稽核科、资金提取管理科)和玉州、北流、容县、陆川、博白、兴业、福绵(还没正式挂牌)七个管理部,各管理部属中心的派出机构。

第二部分: 2016年部门决算报表

《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没有数据的表格要零报告,列出空表并在表格下方说明XX单位/部门没有XX收入,也没有XX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1014.0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29.3万元,同比增加48.2%。

1.财政拨款收入1014.08万元,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与上年相比,增加329.3万元,同比增加48.2%。

2.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

3.经营收入0万,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

4.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2.81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支出总计938.8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55.98万元,同比增加37.48%。包括:

1.住房保障支出(类)938.88万元:主要用于我中心的人员经费、日常公用和业务工作经费、设备购置经费等方面的支出。

2.年末结转和结余78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38.8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938.25万元,同比增加148928.57%。主要原因是:15年财政将我中心经费支出定性为政府性基金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只有职工优秀奖支出0.63万元;从16年起,财政将我中心经费支出定性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其中:基本支出640.01万元,项目支出298.87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类)城乡社区住宅(款)住房公积金管理(项):决算数938.88万元,年初预算数1014.43万元,差异75.55万元。此差异是本中心项目支出有部分款项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

三、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682.27万元,同比减少100%。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类)城乡社区住宅(款)住房公积金管理(项):决算数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了682.27万元,同比减少100%。主要原因是:15年财政将我中心经费支出定性为政府性基金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只有职工优秀奖支出;从16年起,财政将我中心经费支出定性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所以我中心政府性基金支出减少100%。

四、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40.0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53.4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86.5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39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并无安排因公出国(境)业务活动。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2016年,我管理中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全年运行费支出0万元,平均每辆0万元。

与上年对比没有变化。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39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5次,人次4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与上年决算数对比增长了100%。主要原因是:15年财政将我中心经费支出定性为政府性基金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只有职工优秀奖支出;从16年起,财政将我中心经费支出定性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所以我中心公务接待费支出增长100%。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6.53万元(与部门决算CS05表《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第22行金额一致),比2015年增加86.5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15年财政将我中心经费支出定性为政府性基金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只有职工优秀奖支出;从16年起,财政将我中心经费支出定性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所以我中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增长100%。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91.9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1.8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05.2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4.83万元(口径参见部门决算CS06表《政府采购情况表》。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91.9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91.9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5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6年,我管理中心没有被列为绩效评价对象的项目,因此未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直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直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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