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目 录
第一部分: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2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2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一)负责玉林市民公积金的归集、使用等管理工作。
(二)负责制定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三)负责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的内部审计。
(四)负责承办在玉林城区的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包括中直.区直驻玉单位)的住房公积金归集、支取、运用等业务。
(五)履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赋予其他职责。
(六)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玉林市政府直属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参公事业单位,设综合科、财务科、归集管理科、资金提取管理科、信贷科、网络信息科、法规稽核科和客服管理科8个科室,北流、容县、陆川、博白、兴业、玉州和福绵7个管理部,各管理部属中心派出机构。
第二部分: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2022年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决算公开报表。
第三部分: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2年度总收入1997.3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988.55万元, 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113.74万元,增长6.07%。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88.55万元,为玉林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113.74万元,增长6.07%,主要原因是2022年新增玉林智慧公积金“小金人”服务体系云迁移信息技术创新应用及综合管理数据应用平台建设项目以及玉林公积金系统运行维护项目等。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玉林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我中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玉林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我中心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4.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我中心无事业收入。
5.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我中心无经营收入。
6.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如: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我中心无其他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我中心无非财政拨款结余。
8.上年结转和结余8.83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0.13万元,增长1.49%,主要原因是医保扣费出错,12月少扣我中心6人公务员医疗补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致使该部分费用滞留在银行账户。
(二)本部门2022年度总支出1997.38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988.8万元, 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114.11万元,增长6.09%。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住房保障支出(类)1988.8万元:主要用于我中心的人员经费、日常公用和业务工作经费、设备购置经费等方面的支出。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114.11万元,增长6.09%,主要原因是2022年新增玉林智慧公积金“小金人”服务体系云迁移信息技术创新应用及综合管理数据应用平台建设项目以及玉林公积金系统运行维护项目等。
2.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我中心无结余分配。
3.年末结转和结余8.58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0.25万元,下降2.83%,主要原因是将21年医保少扣费用上缴医保中心。
二、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88.8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114.11万元,增长6.09%。其中:基本支出738.3万元,项目支出1250.49万元。
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834.84万元,支出决算为198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1.86%。
(一)住房保障支出(类)城乡社区住宅(款)住房公积金管理(项)年初预算为3834.84万元,支出决算为198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1.86%。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政策,财政压减项目经费,项目支出的金额大幅减少。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38.3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653.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12%。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在编人员增资以及发放绩效,按照实际在岗人员发放。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82.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68%。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政策,办公费、会议费、差旅费等按照实际发生业务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38%。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财政未发放12月退休人员补助。
四、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0万元,下降0 %。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18万元,完成预算的6%,比上年增加0.04万元,主要原因是与21年相比,批次与人次一样,但由于人均接待费稍多,所以接待费有所增加(接待费人均不超接待标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18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比上年减少0万元,原因是我中心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0个所属单位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比上年减少0万元。购置了0辆公务用车。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比上年减少0万元。2022年,我中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全年运行费支出0万元,平均每辆0万元。无公务用车运行支出,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18万元,完成预算的6%,比上年增加0.04万元,原因是与21年相比,批次与人次一样,但由于人均接待费稍多,所以接待费有所增加(接待费人均不超接待标准)。国内公务接待批次2次,人次15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2.51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7.28万元,降低17.32%,主要原因是:差旅费实际支出比年初预算数少;比上年决算数减少8.81万元,降低9.65%。主要原因是:邮电费、差旅费比上年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56.4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5.4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891.02万元,(口径参见部门决算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中政府采购相关数据)。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28.1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7%,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1.8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5.49%;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1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22.81%。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2年度5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250.4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以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
组织对“编外人员费用”、“公积金政策宣传费、业务费等支出”、“住房公积金管委会专项业务费用”、“业务配套设施等运维、购买相关经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管理费”等5个项目进行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50.4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我管理中心始终坚守“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的初心,以缴存人的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紧紧围绕归集、提取、个贷三大主业,积极推进“跨省通办”工作、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试点工作、玉林公积金“小金人”服务体系打造,着力解决缴存人的急难愁盼问题。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经我部门对照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自评,3个项目评为一等,占项目总数比例60%;2个项目评为二等,占项目总数比例40%。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我管理中心加大了对项目预算编制工作力度,充分做好前期调研工作,精准安排项目支出预算资金,确定绩效标准,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虽能很好的完成绩效考评工作,但绩效管理理念还有待进一步增强。下一步改进措施: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制定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流程和实施细则,增强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公积金政策宣传费、业务费等支出”项目自评得分为95.85 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97万元,执行数为80.1万元,完成预算的82.58%。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公积金政策宣传、业务费项目执行情况较好,项目运行也是严格按照相关规章制度执行,无论是取得的社会效益还是可持续影响都有显著成果,项目已按年初绩效目标完成,完成情况良好。由于完善了相关制度,规范了工作流程,加强了信息交流,并且项目制度建设、实施方案等基础工作落实到位,我管理中心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实施顺利,绩效目标如期保质保量实现。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我管理中心加大了对项目预算编制工作力度,充分做好前期调研工作,精准安排项目支出预算资金,确定绩效标准,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虽能很好的完成绩效考评工作,但绩效管理理念还有待进一步增强。下一步改进措施: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制定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流程和实施细则,增强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3)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情况:自评等级为一等。
我管理中心2022年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88.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2022年主要做法及取得成效:一是助企纾困惠民减压,积极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二是多措并举,继续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三是优化资金使用机制,让更多人享受住房公积金政策红利;四是以“数字化”转型为抓手,信创改造云迁移项目成功上线。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在新形势下,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归集扩面增长缓慢,难度较大,非公企业和低收入人群建制率较低,新增扩面人数难以实现大的突破;二是数据信息共享有待完善,与各部门的数据共享尚未完全建立,如不动产数据、医保结算、商品房备案等信息还未实现全国共享;三是各项制度建设还需进一步完善,服务水平和工作质量还需进一步提高。下一步工作计划:一是强化制度扩面,增加缴存资金积累;二是强化租购并举,增强安居保障能力;三是强化高效运作,提高资金收益水平;四是强化信息化建设投入,建成“小金人” 服务体系综合管理数据应用平台和商用密码安全性改造工作;五是强化党建引领,加强全系统干部队伍建设。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玉林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玉林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玉林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2年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xls
2022年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_公积金政策宣传费、业务费等支出.xls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