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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

2022-09-27 09:20     来源: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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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负责玉林市民公积金的归集、使用等管理工作。

(二)负责制定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三)负责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的内部审计。
    (四)负责承办在玉林城区的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包括中直.区直驻玉单位)的住房公积金归集、支取、运用等业务。
    (五)履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赋予其他职责。

(六)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公积金部门所属单位个数1个,名称是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单位性质为玉林市政府直属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参公事业单位,设综合科、财务科、归集管理科、资金提取管理科、信贷科、网络信息科、法规稽核科和客服管理科8个科室,北流、容县、陆川、博白、兴业、玉州和福绵7个管理部,各管理部属中心派出机构,无分中心。

第二部分: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1年度总收入1883.5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874.81万元, 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121.21万元,下降6.07%。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74.81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121.21万元,下降6.07%,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项目支出的金额减少。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我中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我中心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4.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我中心无事业收入。

5.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我中心无经营收入

6.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如: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我中心无其他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我中心无非财政拨款结余

8.上年结转和结余8.7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158.63万元,下降94.80%,主要原因是需要结转到下年支出的项目金额减少。

(二)本部门2021年度总支出1883.51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874.69万元, 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279.96万元,下降12.99%。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住房保障支出(类)1874.69万元:主要用于我中心的人员经费、日常公用和业务工作经费、设备购置经费等方面的支出。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279.96万元,下降12.99%,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项目支出的金额减少。

2.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我中心无结余分配。

3.年末结转和结余8.83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0.13万元,增长1.49%,主要原因是医保扣费出错,12月少扣我中心6人公务员医疗补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致使该部分费用滞留在银行账户。

二、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74.69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279.96万元,下降12.99%。其中:基本支出1193.21万元,项目支出681.47万元。

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323.43万元,支出决算为1874.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69%。

(一)住房保障支出(类)城乡社区住宅(款)住房公积金管理(项)年初预算为2323.43万元,支出决算为1874.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69%。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项目支出的金额减少。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93.21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1099.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24%。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一些工资福利未能按时支付,新增编外人员未能招聘进来,致使工资福利支出未按预算支出。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91.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65%。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办公费、会议费、差旅费等按照实际发生业务支出,比年初预算少。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0万元,下降0%。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 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3%,比上年减少0.15万元,主要原因是接待批次比上年减少2次,接待人次减少12次,致使支出减少0.1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14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比上年减少0万元,原因是我中心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所属单位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比上年减少0万元。购置了0辆公务用车。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比上年减少0万元。2021年,我中心及所属管理部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全年运行费支出0万元,平均每辆0万元。无公务用车运行支出,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3%, 比上年减少0.15万元,原因是接待批次比上年减少2次,接待人次减少12次,致使支出减少0.15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2次,人次15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1.32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比年初预算数减少8.32万元,降低8.35%。比2020年决算数增加1.34万元,增长1.49%。主要原因是:邮电费和工会经费比上年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8.8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8.8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口径参见部门决算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中政府采购相关数据)。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8.8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8.89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5个,二级项目61个,共涉及资金681.4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以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

组织对(1)“编外人员经费”、(2)“固定资产购置费”、(3)“公积金政策宣传费、业务费等”、(4)“管理部办公场所装修费”、(5)“业务配套设施、设备托管等运行、维护、购买经费”等5个项目进行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81.4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我中心积极推进跨省通办工作、玉林公积金“小金人”服务体系打造,着力解决缴存人的急难愁盼问题,为助力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贡献了住房公积金力量。我市住房公积金事业取得了质的飞跃,各项业务领跑广西。

组织对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74.6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2021年我中心始终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自治区住建厅、玉林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围绕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抓改革优服务,强管理防风险,各项公积金业务高质量、平稳、有序运行。各项业务指标持续增长、超额完成任务,资金运行安全,风险控制良好。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业务配套设施、设备托管等维护、购买经费项目自评得分为97.05分,项目年初预算数为524.79万元,执行数为477.20万元,完成预算的90.93%。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项目已按年初绩效目标完成,完成情况良好,由于完善了相关制度,规范了工作流程,加强了信息交流,并且项目制度建设、实施方案等基础工作落实到位,我管理中心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实施顺利,绩效目标如期保质保量实现。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我管理中心加大了对项目预算编制工作力度,充分做好前期调研工作,精准安排项目支出预算资金,确定绩效标准,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虽能很好的完成绩效考评工作,但绩效管理理念还有待进一步增强。下一步改进措施: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制定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流程和实施细则,增强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详见附件:2021年市公积金中心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2021年度预算项目绩效自评表(玉林公积金业务配套设施、设备托管等维护、购买经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1年市公积金中心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xls

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决算公开附表.XLS

2021年度预算项目绩效自评表(玉林公积金业务配套设施、设备托管等维护、购买经费).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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