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可在公积金网厅申报职工个人基数变更业务,按照最新的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额上、下限通知规定进行办理,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和《住房公积金调整清册》,电脑百度搜索“广西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首页,选择“网上业务大厅”。
2、选择“单位用户”,选择“短信验证码登录”,根据提示输入单位公积金账号、经办人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及短信验证码登录。
3、在“归集业务”中选择“个人基数变更”。
4、三种操作方法。
图片演示:点击“查询”,在“变更后缴存基数”项中填写上新的缴存基数。
图片演示:无需调整基数的职工则勾选“行号”项前的方框进行删除:
(2)单位人数较多,但需调整的人数较少的:在个人基数调整界面中点击“录入”,录入需调整基数职工的个人账号,在职工“变更后缴存基数”项中填写上新的缴存基数,与单位的材料核对“月缴存额”是否一致,录完所需调整职工的信息后,上传材料提交即可。
图片演示:无需点击“查询”,直接点击“录入”录入需调整基数职工的个人账号。
图片演示:在职工“变更后缴存基数”项中填写上新的缴存基数。
(3)单位人数较多,且本次需调整的人数也多的:在个人基数调整界面中点击“查询”,系统显示所有在职职工信息后,点击“导出”,导出“个人基数变更列表”模板后,将需要调整基数的职工信息录入到模板中后,点击“导入”,“选择文件”选“个人基数变更列表”后提交,再上传材料提交即可。
图片演示:点击“查询”,系统显示所有在职职工信息。
图片演示:导出“个人基数变更列表”,录入新基数和月缴存额。
图片演示:导入“个人基数变更列表”。
注意事项:
(1)职工个人基数调整一年只能调整一次,一般在每年的一月或者七月进行。
(2)职工的基数、月缴存额必须是整数,不能有小数。如职工的基数为3758,缴存比例为12%,个人月缴存额 = 单位月缴存额=3758×12%=450.96≈451,月缴存额合计 = 451+451=902元。
(3)如果是用第三种方法导入的,模板表格中不能用公式,必须是数值。
(4)2022年度(2022年7月1日-2023年6月30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是1580元~20028元,职工的基数需在这个范围内,如职工的上年月平均工资为25000元,则其缴存基数为20028,缴存比例为12%,则月缴存额为480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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